深圳河湾水污染治理的三个方案
深圳河湾水污染治理的三个方案:
第一种是规划部门提出的污水处理布局方案,即按照城市组团和河流补水需要,采用截污式分流制原则将污水分区而治,在流域内规划建设9座污水处理厂及污水调节池,采取三级处理工艺,使尾水达到较高标准,回用至深圳河干支流及深圳湾,作为景观水、生态水补给来源。
第二种是水务部门提出的"大截排"方案,即按照截流式分流制原则,在流域内规划建设4座污水处理厂,上游污水集中在埔地吓和罗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对中上游河段进行补水,其它污水拦截在深圳河、深圳湾一线,集中输送至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向珠江口深海排放,同时对南山污水处理厂的处理等级和规模进行适当提升。
第三种是环保部门提出的实施方案,即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和广东省整治珠江流域提出的"一年初见成效、三年不黑不臭、八年江水变清"的要求,采用理想分流制原则,"截、治、清、补、管"五管齐下,分5个片区三个步骤进行治理,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装置进行适度污水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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