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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河治污总体情况 |
上个世纪90年代初,淮河水污染日益加剧,不仅对流域水生态造成毁灭性打击,同时严重影响全流域居民的生产、生活。1994年6月,国务院专门召开淮河水污染治理会议。随后颁发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这是迄今为止我国为单一河流水污染治理制定的唯一一部法规。
以此为契机,中央,淮河流域苏、鲁、皖、豫四省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业,高投入、大规模治理淮河水质污染。仅“九五”期间国家安排的淮河治污项目200个,总投资120亿元;河南的莲花味精、安徽的丰原集团等千余家上规模涉污企业,陆续投入数百亿元建设污染处理设施,包括郑州、徐州、淮南等在内的百余座城市筹建污水和垃圾处理厂;1998年以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为内容的“零点行动”,关停一大批治理无望的造纸、皮革等重污染企业,牺牲工业产值200多亿元。综合沿淮四省采访所得数字,10年间,各种渠道的淮河污染治理投资总额超过600亿元。
应该说,淮河治污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在淮河10年大规模治污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环保机构,形成了有效的监测网络。一支保卫淮河的行政、执法队伍逐步建立起来。与人员监管相配套的是建立起水资源监测体系。
在经济高速增长,人口压力巨大的情况下,淮河高速度的污染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据统计,近10年来,淮河流域GDP翻了一番多,但污染主要指标COD(化学需氧量)入河总量从1993年的150万吨减少到2003年的123万吨。
根据周口市一名官员的话,如果没有10年治理,淮河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长,肯定更糟糕。
成绩固然让人振奋,但是有关的监测数据却表明:淮河水质污染又回复到了10年前的水平,甚至出现进一步加速恶化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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