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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淮河﹑海河和辽河)“三湖”(太湖﹑巢湖和滇池)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编制了“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并已经国务院批复实施。“计划”共确定了1590个项目,总投资1234亿元。主要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截污导流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流域综合治理、引水工程等。
“计划”的总目标是,到2005年,在淮河干流和主要支流不断流的情况下,淮河干流水质进一步好转,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达标。海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明显改善,饮用水源地控制断面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辽河全流域水体水质进一步改善,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太湖水质有所改善,五里湖、梅梁湖水质明显改善。巢湖水质有所改善,主要出入湖河道水质接近或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滇池流域要基本控制住水质恶化的趋势。
这个规划是“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本流域内的经济建设都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防治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筹集,国家适当给予支持。
水污染防治“十五” 规划共确定1590个项目,总投资1234亿元,主要包括城市污水处理、截流导流工程、流域综合治理和引水工程等。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规划
淮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十五”规划目标为2005年底前,在保证淮河干流和主要支流生态流量的情况下,淮河干流水质进一步好转,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淮河干流、南水北调输水线路区、城市饮用水源地等50个断面水质达III类;46个断面水质达到IV类,3个断面达到V类;12个枯水期无天然径流和主要闸坝控制河道断面水质COD浓度低于70毫克/升;“十五”淮河流域COD排放总量控制在64.3万吨,COD入河量控制在46.6万吨,COD排放量在2000年排放量基础上削减39.3%;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11.3万吨/年,氨氮入河量控制在9.1万吨/年,在2000年排放量基础上削减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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