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蓝皮书论及中国水业市场化的认识误区和政府角色,主要观点:
·中国的水业市场化,不能再“摸着石头过河”,需要系统性的战略规划,和有意识的产业的整合。
·市场化要求投资多元化,但水业的收益结构特征决定了政府不可能从水业市场化的投资主体中退出,政府是水业公益性、引导性、补贴性投资的主体,不能将其责任转嫁给公众。
·水业市场化不等同于民营化。
·没有任何一个具体的WTO条款要求中国开放水业。
·对城市政府而言,水业市场化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招商引资,而是对投资、建设、运营、服务等水业全过程的监管责任。
·政府应该成为公众利益的代表,而不是资产的代表。
·对于政府投资的水业非经营性资产不应该要求利润汇报。
·城市政府普遍忽略了水业市场化下的监管。市场化程度越高,监管责任就越大。
·虽然水的公共性和公益性的重要性目前并没有充分体现出来,但是可以肯定,水的问题在中国的社会经济中将来会变得越来越敏感。
·市场化下的政府行业监管将包括水业项目规划的制定、行业竞争规则的制定以及行业水质、服务、成本和价格的监管。
·应由国家组织力量建立全国性的水业绩效评价平台并向社会公开,为各级监管部门的成本监管提供相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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