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日,国家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正式施行。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协调下,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卫生、供水、环保、水利、水资源等各方面专家共同参与完成了该项标准的修订工作。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有专家认为,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出台并不能完全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即使按照1985年的旧标准,我国还有1/3的饮用水不达标。我国生活饮用水要普遍达到新国标的要求,差距还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