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本次会议建议应在坚定水是一种准公共产品的原则下,坚持引入市场机制,并且在市场化机制下,应该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完善,各种投资模式即可围绕一个前提,灵活发展。
2、会议认为只有理顺产权与价格之间的关系,才能使得市场化进程更好的发展。因此会议呼吁应该尽快制定合理的价格监管机制,使水价的制定找到合理的位置。
3、当前我国的水价水平还处在相对低下的地位,从水资源的保护来考虑,上涨一定是未来的趋势,而水价的制定应该体现其公共产品的属性,应该有政府的补贴机制,当居民有支付能力时,政府可以补贴的少些或是不用补贴,而当居民的支付能力不足时,则政府应该对水价加以补贴。
4、会议一致认为政府应该坚持强调水业的服务、标准与质量,强调安全管理,加强对水质的监管,提升行业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5、会议建议为了水务市场化健康发展,应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的立法行为。
6、会议建议城市水务市场的监管与环保产业的监管不应该合并到一起考虑。
7、市场化的两条路:1、产权转让,2、经营权转让。且这两条路在法律上均是许可的,且产权的转让趋势在短时间内是不会改变的,经营权的转让或将成为未来市场的一种主导投资模式。
8、产业化的集中发展可能是市场的发展方向。
9、财务的可持续性发展为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10、自来水市场就是一个博弈的市场,而市场应该关注三点:价格趋势,城市化进程,水质标准的提高。
11、只要模式适合,水务市场的各环节都可以引入市场机制。
12、政府应该加强对公众以及舆论的正确引导,对水务市场引入社会资本给予以公正、公平的态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