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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年6月1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以“自来水何以浑浊 ”跟踪报道了南漳县自来水的浑浊事件,显示了社会对自来水服务质量的高度关注。透过事件本身,交流一下事件背后的思考和启示。
一、供水服务的公共责任缺失
南漳,一个湖北省普通的县,像中国大多数的县城一样,其自来水公司过去就是一家县直属企业。2002年,因为亏损严重而进行“改革”。用其现任副县长在焦点访谈的话说,县政府将自来水当作一个包袱,“当时包袱特别重,如果不卖的话,可能政府背也背不起。”
但是,政府将自来水服务推向市场并非摔掉了包袱。城市供水是一项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无论以任何方式提供,都不能免除政府责任。遗憾的是这一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在现实的改革中被普遍迷失。
正是2002年,建设部开始推动包括供水在内的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其目的是通过市场机制的引入,融资资金,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在建设部2005年的《监管办法》中进一步强调了政府责任,遗憾的是,供水领域依然存在着普遍的政府责任缺失...[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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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是我国目前推行的重要政策形势之一。特许经营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而是一个系统,这个系统涉及到产业和价格等多方面问题。任何行业的特许经营都很难由某一个部门完全负责,即使是行业规章,也要受到各个方面的制约,受到多个部门的监管。在这种情况下,系统出现一些问题是很正常的。
特许经营是一种责任转移,在英文里面可以翻译成退让的意思,就是政府将一部分工作交给企业去做。政府可以将某个水厂的管理权让出去,也可以把一部分区域的服务权进行转让,无论哪种形式都是将一部分责任让出去。特许经营本质上是政府通过市场机制让企业帮助自己工作,但主要的监管责任仍在政府。而其他一些公共设施,像铁路、电信、电力等设施,并不是由地方各级政府承担管理责任。因此,水业如果作为市政设施存在,就需要有一个具体的职能部门,这个部门就是市政局或水务局,代表城市政府承担这个责任,而后通过这一职能部门再委托给企业进行工作,但并不改变市政设施的性质,没有改变最后由政府承担责任的体制。
政府的主要责任就是监管,城市水业领域的监管机构除了建设主管部门,还包括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等,这都是政府的责任。还有一部分责任要由企业承担,这一比例可大可小,90%甚至更多的事情都让企业完成。政府和企业关系也就是通过特许经营范围来决定。特许的内容越多,监管的范围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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