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10日,《建设部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发布。在市场化改革政府普遍逃避责任的环境下,《意见》充分强调了市政公用事业特有的基础性、先导性、公用性和自然垄断性,首次明确强调市场机制的引入不能改变市政公用事业的公益性和政府的责任。并规定了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