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水价是政府价格部门确定的、由自来水公司直接向用户征收的费用,政府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都隐含在自来水公司的水价之中,水资源费成了成本、污水处理费成了代收。各地水资源费差异巨大,从每吨0.1-1.6元不等,远远没有到位;各地供水服务成本在1.0-2.5元不等,存在服务缺口,污水处理费在0.4-1.3元不等,也远未到位。
这是一种不合理的收费体系,表现在:
其一,在中国目前的水资源背景下,水的浪费严重,水的价值在社会经济对价中存在严重低估。但是受制于水价由水务服务企业向公众征收,公众不认可提高水价,认为会提高企业的垄断收益。
其二,依据成本定价适合于水资源没有成为制约因素的20年前,水资源价值可以不参与定价体系。当水资源日益稀缺,水资源价值越来越高,水资源如果简单作为成本纳入水价,就已经呈现收费倒挂。目前水价中企业代收的费用已经约为50%,而且这个比例还在不断提高。以价格名义代收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造成社会对供水服务价格的严重误解。
其三,严重缺位的水价,不仅让水的价值低估,而且严重制约了水的投资、水质保障、管网改造、以及流域生态的恢复;使行业陷入低价低质、低质低价的发展怪圈。
合理的定价模型应该兼顾水资源价值和供水服务水平。
目前,中国的水价形成机制已经严重制约了水务服务的安全和可持续性,需要大的调整。如何建立适合中国特点的水价模型还需要系统研究。但是,不管哪种定价模型,消费者所支付水价,不能再简单以成本作为唯一基础,还需体现水资源价值。但这并不意味水务服务公司收入会因此大幅度提高,因为消费者所支付的价格可能大于,而并非简单等于水务服务公司的直接所得。也就是说消费者支付形成水价收益并非完全归水务服务企业,企业获得的收入部分仍然需要依据其服务水平和服务成本而确定,并接受政府监管,而多出的部分,相当于"水资源公共基金",由政府应用于水资源的保护、管网的更新、生态恢复以及弱势群体的补贴等方面。
据中国水网研究显示,中国水价占居民支付比例不到1%,世界银行的报告提出的国际通行标准是3-5%,越缺水的地方比例越高。对当下中国而言,适当提高水价,并从形成的"水资源公共基金"中支付给贫困人群的补贴,可使贫困人群的水价支付比例仍然保持在1-2%之间,富裕人群可达3-5%,以体现社会公平。核算下来,如果补贴得到,即便水价提高较大,也可以将社会的总体支付比例总体维系在3-5%的水平,实现资源的持续利用。
但是,这里有一个水价调整必须掌握前提,就是消费者所支付水价的去向必须公开,给水务服务公司多少,政府用了多少,都接受社会监督。
供水行业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虽然关系国计民生,因为行业的自闭,长期并没有进入广泛的公共视野。
2009年以来,水价逐渐成为行业和社会共同关心的关键词。因为水价,让社会极大地关注了水务行业;因为水价,让行业企业和专家都必须面对社会;因为水价,各级政府开始认真面对自己的公共服务责任。
对水价的这种关注,让城市供水这个传统行业由后台进入民生的前台,也迫使每一专业研究机构,需要用非专业的方式与公众进行沟通。
应中国水网的邀请,以我们的初浅的专业研究和调研为基础,从与公众的角度沟通的角度,展示一下城市供水行业的困难与问题,因此陆续形成了涉及水价的二十篇短文。
面对社会,太大的压力让城市供水有些难以承受,有太多的内容需要与社会交流,也有更多的问题需要社会帮助解决,二十篇短文权当一次专业问题科普化的一个尝试。
文中观点属个人观点,政府和同行不一定能够完全赞同,但是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与大家讨论。
中国水网总编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傅 涛
我国36个核心城市,10年来供水价格每年平均增长5%左右,污水处理费平均增长在15%左右。水价调整一直在进行中,那么为什么最近会出现更为明显的趋势呢?这和我们现在的形势发生变化有关系。有五个原因促成了最近突发性的调价……[详细内容]
目前城市供水规模每年540亿吨,供水服务人口接近4亿。城市供水十年中发生了结构性调整,十年前工业用水占城市供水的65%,而目前生活用水比率逐渐加大,已超出了工业用水……[详细内容]
对于城市水业来讲,其产品既有商品特性,又有公共必需品特性,更与水资源的制约和环境保护紧密关联,同时自然垄断特性限制了竞争机制的引入。因此,水价的组成、形成机制以及监管方式成为一个国际性难题……[详细内容]
城市供水具有自然垄断性质,如何在自然垄断行业中引入市场机制约束成本、保障服务是国际水务的共同难题。竞争机制的设计一般包括两大类型,一是准入竞争,二是过程竞争……[详细内容]
众所周知,供水是政府提供给老百姓的公共服务,国际上的基本观点认为供水不是普遍公共服务,所以执行受益者支付原则。供水的公共服务特性与使用者支付原则或者说受益者支付原则并不矛盾。要实现二者的结合,体现水价改革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需要使用三个连环手段……[详细内容]
水价虽然称为价格却并非由供需所决定的市场价格,而是政府根据多种因素的综合定价。水价的复合性使成本因素常常被政治和社会因素所掩盖,使供水价格的确定并不能按照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的那样依据成本……[详细内容]
长期以来,政府、企业、公众各自从自身利益出发,对水价的调整持不同的观点,理顺三者关系一直是价格管理中的难题……[详细内容]
在政府、企业和公众的三方不良博弈中,有意无意间,共同忽略或牺牲了水质,而水质是供水服务的核心。政府因为社会稳定不敢正视或者有意回避水质问题;企业因为缺乏资金无力解决水质问题;公众因为不知情而忽略水质问题……[详细内容]
目前城市供水价格监管的宗旨是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框架约束之下,以合法性为重心的管理模式已经形成。在这些法规的监督和引导下,企业行为准则也均以合法为界限……[详细内容]
谁都知道城市供水是基本的公共服务,而供水实施以价格为核心的使用者支付原则,让被服务者承担全部运营成本,那么政府在城市供水中的公共服务责任体现在哪里?……[详细内容]
对2002年以后的城市水价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针对11家外资水务企业和国内大型水务公司所进入的城市的地方水价调整情况分析,结果发现水价并没有因为社会企业(包括外资企业)进入供水市场而对当地的水价调整造成明显的影响……[详细内容]
供水服务是一种专业化服务。一般情况下经营风险很小,因此吸引了一些外行企业和资本性企业的进入。但是中国供水的原水受到污染,出水要求在不断提高,同时在社会关注日益提高的背景下,对于非专业公司来说,供水经营的风险很大,而不是很小……[详细内容]
同为垄断性公用设施行业,城市供水行业区别于电力行业,是具有典型的区域性特征。由于水的传输成本非常高,难以在大的范围内对供水自由调度,不可能建立全国性的运输管网,调节全国供水市场……[详细内容]
累进式阶梯水价是国际通行的促进节约用水,同时保障弱势用水者利益的手段。1998年开始国家就明确要求推进阶梯水价,为什么到现在只有宁波等个别城市能够做到?……[详细内容]
针对听证会需要澄清几个误区:听证会本身并不是百姓和企业之间进行的讨价还价关系,而是公众与政府的协商关系;水价的决定因素不仅仅是服务成本,而且要包括公众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公众支付的水价高低不仅仅取决于成本的高低,而根本上是取决于政府的财政政策的取向;水价问题并不仅是百姓跟企业间的两方关系,而是包括了政府的三方关系;公众参与听证会的本意是表达民意,实现政府与公众的沟通,而不是让非专业的公众对供水成本进行专业性的审查,因为即使是专业人士,也很难在短期内对其成本的合理性进行有效判断……[详细内容]
政府将总体有限的钱大量补贴投资公交、地铁等能够为其带来更多土地增殖收益的地方,这是目前中国地方政府比较普遍的"经营城市"的理念的体现,这些做法也一定程度推高了房价。而政府在水务服务补贴,只能惠及民生,几乎没有给政府带来因为外部溢出效应而产生的额外收益,因此,在政府补贴中经常被有意无意的"遗忘"水务……[详细内容]
城市水务服务尚处低水平状态,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为了公众健康,全面提高水务服务质量必须成为社会公同的目标。我国政府已做出相关规划,要求提高供水水质和覆盖率,提高污水处理普及率,提高污水处理标准,同时也对污泥处理提出了要求。这必然会带来工程成本和基本服务成本的提高。这需要政府的投入,也需要消费者的支出。政府投资会形成对经济的投资拉动,而提高消费者支出,则能够拉动城市水业的服务业转型,形成消费拉动……[详细内容]
水务服务是一个自然垄断性领域,一般的市场竞争机制在水务服务领域里面很难实现。如何约束水务服务成本、提高水务服务效率是一个国际性难题。在这种特定的行业中,约束成本是一套机制的设计和实施,建立一套完善的市场机制才是约束供水成本、提高供水效率最有效的方式……[详细内容]
2010年初,国家发改委就供水成本公开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鉴于供水成本公开对其他垄断行业可能产生的示范作用和影响,水价成本将在何时公开,以怎样的形式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这些问题受到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详细内容]
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管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作。这里列举了几点需要公众知情、参与和理解的几个方面……[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