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选新闻 |
市场和公众共同关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即将实施,将深刻影响供水市场 |
2006年5月19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修订稿在卫生部网站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新的标准规定了我国饮用水安全的水质要求,在尽可能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同时,充分考虑到要符合我国的国情,标准中的指标和要求与当前的经济和技术水平相适应。修订后的标准中的指标数由原标准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牵头,建设部和卫生部等参与制定,已经完成论证和审核,具体实施时间为2007年7月1日。据悉其中45项基础指标强制执行,其它指标有5年的宽限期,并赋予了地方政府一定的权限。该标准酝酿已久,出台的一拖再拖显示了不同部门对待标准的不同态度。
|
|
|
|
|
|
|
|